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县级机构改革,现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主 任: 任 瑜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 袁丽霞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 廖朝兵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张文艳 县政府副县长
周文生 县政府副县长
唐 波 县政府副县长、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殷旭明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张卫峰 县政府副县长
尹文伟 县政协副主席、县交运局局长
朱崇华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供销合作总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邮政管理公司、县烟草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路源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盐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金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硕项湖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盐东水利工程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由县领导兼任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
县安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 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
3. 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检查督促乡镇、园区以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 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指导县安委会办公室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向县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6. 对安全生产重要事项进行挂牌督办,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令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7. 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和专项巡查督查;
8. 承办市安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指示规定;
2.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和要求;
3. 依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灌政发〔2017〕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 充分运用联合协调机制,支持、配合和参加县安委会及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督查检查、调研研讨等工作;
5. 按照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参加会议、报送情况、整改问题,自觉接受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对本单位(系统)及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
6.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系统)及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7. 定期向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
8.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部署的其他工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安委会的日常工作,朱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灌南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